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决定》的精神,认真落实“治蜀兴川重在厉行法治”的依法治省决策部署,全面提升四川省交通投资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依法治企工作水平,坚持依法决策、依法经营、依法管理;坚持法治化推动制度化,以制度化保障法治化,促进企业管理更规范、更有效;坚持以法治企与以德治企相结合,把澳门金沙娱乐城-官网建设和员工核心价值观培育贯穿于依法治企工作的全过程,更好地推进集团公司改革创新、强化管理、防范风险,现就加强依法治企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主要任务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本质上是法治经济,走依法治企之路是时代发展的必然选择。依法治企是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治理企业,企业的一切生产经营活动都需要做到依法决策实施、依法经营管理、依法维护合法权益。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国资委、省交通运输厅、四川发展(控股)公司、省政府国有企业监事会等部门单位的监督指导下,集团公司要按照《四川省依法治省纲要》的安排部署,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的中心任务,以法律风险防范体系为核心,以规章制度建设为基础,以强化责任追究为保障,全面加强集团公司依法治企建设,为企业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实的法律工作保障。
(一)大力提高法律意识和法治思维
法治思维是指按照法治的理念、精神、原则,运用法律逻辑思考、分析和处理各种实际问题的思维方式。树立法治思维,自觉形成依法经营、依法决策的观念和行为习惯,是企业健康、持续发展的有力保障,也是国有资产经营管理者保护自身权益的重要途径。畏法者平安,集团公司各级企业负责人在企业经营活动中要高度重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发挥法治的引领作用,带头学习宪法,带头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带头依法办事,切实担当起依法治企的主体责任。要将宪法和法律法规列入企业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专题学习内容。通过深入系统的学习,熟悉和掌握履行职责所需要的法律知识,牢固树立法治理念,运用法律手段管理企业事务,正确履行权力,自觉依法决策、依法经营、依法管理,带动广大员工学法用法,在企业内部形成崇尚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风尚。
(二)有效提升合同规范化管理水平
合同与企业日常经营活动关系极为密切,加强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风险防范至关重要。通过事前审核签约方主体资格,签订操作性强、权利义务相对平等的合同文本,事中加强执行管理、履约跟踪、证据收集,事后控制底线、积极应诉,是保护企业权益在复杂的市场环境中不受损害或减少损失的有效手段。各级企业要积极推行合同示范文本,规范合同管理流程,完善合同签署权限、授权委托规定。重大或较大合同签署前需进行法律尽职调查,合同拟订后需通过法律顾问审核。各业务部门要切实提升合同拟订水平,确保合同条款完备、权责明确。要完善合同商务条款,明确履约判断标准,约定不确定情况的处置办法,提高合同可执行性。合同管理部门要完善归档制度,妥善保管各类合同文本。业务部门要加强后续跟踪,及时了解履约情况,开展调查和取证。合同管理部门、业务部门、财务部门要密切配合、有效衔接,切实做好履约情况、结算资料、付款条件的查验工作,形成分级管理、统一授权、分工负责、归口把关的合同管理体系。
(三)积极妥善处置重大经济纠纷问题
市场主体经济利益相互独立,遇到分歧时难免产生纠纷,要坚定地具备“做生意不怕打官司”的牢固意识,采取有力的事后补救措施,依靠法律手段及时解决经济纠纷,维护企业权益。集团公司各级企业要认真执行《四川省国有企业重大法律纠纷案件管理暂行办法》,坚持和完善案发单位负责制、案件分析报告制,对已发生的经济纠纷,要充分重视纠纷处理的紧迫性,尽快开展工作,对纠纷的矛盾点、来龙去脉进行认真梳理。要增强应对法律纠纷的主动意识,对损害企业合法权益的纠纷要设立决断条件,对达到条件的情况,主动作为原告提起仲裁、诉讼。各级企业要树立好处理历史遗留案件同样可以创造经济效益的理念,妥善处理历史遗留案件,加强对金额数目大、法律关系复杂、历时较长的积案的清理。要建立经济纠纷统计台账,对历史案件进行分级分类梳理,建立档案,为适时启动法律程序,维护企业自身权益创造条件。
(四)不断规范企业内部经营交易行为
关联交易是公司或其附属公司与在本公司直接或间接占有权益、存在利害关系的关联方之间进行的交易。规范关联交易既是上市公司满足法律法规和交易所监管规则的必然要求,也是企业达到一定规模后健康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交投集团成渝公司是A+H股上市公司,集团公司各级企业、相关自然人与成渝公司及其控股公司的有关交易行为依法依规构成了关联交易行为。集团公司要依法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成渝公司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的规定,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及时、公平地披露相关信息。各级企业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等规定,认真履行关联交易相关的资料报送、审议批准和信息披露等程序。对于正常经营范围内的关联交易,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做好信息提前沟通工作,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定交易价格,依法订立相关协议或合同,保证关联交易的公允性。
(五)努力加强企业法律人才队伍培养
随着集团公司相关多元业务的不断发展,提高企业员工法律意识,增强法律人才储备是企业适应复杂市场竞争的必然要求。通过对非法律专业员工的法治教育,通过对法律专业人才专业培训,努力提升企业各项业务的法律工作水平。各级企业要鼓励从事法律事务的员工报考相关资格考试,组织对未持证从事法律事务的员工开展合同管理、行业法律法规、法律纠纷应诉等培训,多角度、全方位提高相关员工的法律思维和维权意识,使企业在工程管理、劳资管理、财务管理、营运管理等各个领域能够具有一批了解企业实际情况,业务能力和专业素质突出的自有法律人才。
二、工作方法
(一)把集团公司党委的坚强领导贯穿于依法治企全过程
坚持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要求。充分发挥集团公司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把党的领导贯穿于依法治企全过程,确保依法治企的扎实推进。全面推进依法治企,既需要顶层设计,也需要末端治理,集团公司各级党组织要站在战略和全局高度,深刻认识依法治企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法治意识、责任意识和实干意识,切实把思想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省国资委党委的部署要求上来,围绕集团公司党委依法治企工作各项目标要求,坚持全面深入推进依法治企与全面深化国企改革相促进,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治省、依法治企相统一,将企业经营管理和改革发展全面纳入法治化轨道。
(二)建立健全法律事务管理机构
各级企业要认真落实集团公司《法律事务管理办法》和相关制度,未落实法律事务管理部门(含与其他职能部门合署办公的法律事务管理部门)和人员配备的企业要加快完善。各级企业要明确和细化法律事务管理部门的职责,落实专人担任联络员,具体负责企业和法律顾问间沟通联系,确保综合协调、保障支持、督办检查到位,努力多管齐下、不留死角的责任体系,建立清晰的工作程序和完善的运行保障机制,保障依法治企工作有效运转。针对业务工作中涉及的法律事务,业务部门要结合管理职责和工作实际,积极主动地协调法律事务管理部门予以配合处理。
(三)完善依法治企工作流程机制
集团公司各级企业要完善规章制度审查、合同管理、法律纠纷应对等日常法律事务的工作流程,建立边界清晰、衔接紧密、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转高效的工作流程,提高法律事务规范化、制度化管理水平。各级企业要加强法律风险全过程跟踪管理,完善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为主,事后补救为辅的法律风险防范机制,针对投资类项目法律风险,要全面推行法律意见书制度,将法律咨询作为项目实施的前置必经程序。针对日常经营管理法律风险,各级企业要从企业所处的具体实际情况出发,分门别类地梳理常见法律风险,制定风险防控的实务指导措施。高速公路营运企业着重防范交通事故类和劳资类纠纷,高速公路、航电枢纽建设企业着重防范建设工程合同、征地拆迁类法律风险,九黄机场、港口货运、实业、物流、置地、产融公司等市场竞争类企业应细分各自行业内法律风险,制定流程清晰、管控有序的风险防范体系,最大限度地规避风险或减少风险损失。
(四)高度重视企业常年法律顾问的作用
各级企业都要普遍聘请律师作为法律顾问,并参照集团公司相关制度,组织研究制订《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办法》,办法应明确法律顾问协助企业处理法律事务的职责和权限,规范法律顾问各项工作制度和流程,相关内容应体现于法律顾问服务合同中。各级企业要坚持法律顾问决策咨询制度,除涉及内部保密事项,重要会议应邀请法律顾问列席。各级企业要把法律审核作为决策事项必经程序,特别是在面临投融资、担保、分立、破产、解散、增减资本等重大决策事项、拟定重要经济合同、制定出台基本规章制度时,必须先由法律顾问提出法律审核意见,确保企业规章制度、重要决策、经济合同的法律审核率达到100%。各级企业要充分重视法律顾问在经济纠纷中的作用,一旦发生纠纷,应及时与法律顾问沟通衔接,在法律顾问的指导下,梳理案情,认真权衡诉讼及非诉途径解决纠纷各项方案的可行性,制定工作方案并搜集证据,做到纠纷处置有法可依、有据可循,行动迅速、支持有力。各级企业要探索建立法律工作例会、联席会议等制度,搭建法律顾问经验、信息交流平台,建立重大案件、疑难案件会商机制,促进信息共享、相互支持,提升全集团法律事务管理水平。
(五)大力加强法律知识培训和法治宣传工作
集团公司各级企业要开展经常化、长期化的法律知识培训,尤其是将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与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案例纳入培训内容,解决实际工作中的难点、疑点问题,每年应举办培训班、法治讲座、知识竞赛开展集中学法活动。要采取多样化的宣传方式促进“法律进项目、法律进工地、法律进班组、法律进站队”,每年通过“下基层”开展法治宣传工作。要设立“四个一”,即一个法治辅导站、一个法律援助站、一个法律图书室、一支专兼职结合的法律宣传队伍,加强职工法律援助,提升综合服务能力,促进职工提高法律素养和法治意识。各级企业要充分应用网站、宣传专栏、高速公路户外显示屏、天桥广告等载体,利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安全生产宣传月及各类法律法规颁布实施纪念日开展系列主题宣传活动,加强舆论引导,营造依法治企浓厚宣传氛围。
三、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
依法治企工作在集团公司统一领导下进行,各级企业依法治企工作领导小组要切实担负起牵头引导功能,落实法律事务管理部门、业务部门责任,根据自身实际,制定落实本意见的各项措施办法。各级企业要把依法治企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计划中,与各项业务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推动,统筹规划,整体推进、有效实施。
(二)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
法律法规是企业制定各项制度的基本依据,规章制度是企业经营活动的内部规范,通过法律法规的权威性促进企业制度的规范化,通过建立符合企业实际的制度促进法治化的落实。集团公司各级企业要坚持以法治化推动制度化,以制度化保障法治化,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从合法合规、管理功能、实施程序、冲突性审查等方面入手,修订完善各项规章制度。
(三)进一步做好法律风险防范
市场经济总是风险和收益并存,市场竞争在给企业带来发展机遇的同时,也带来了日益增多的法律风险。企业法律风险存在于经营管理各项业务中,贯穿于企业从设立到运行的全过程。健全企业法律风险防范体系是企业参与市场竞争,依法维护自身权益,实现企业经营目标的基本要求。各级企业要系统识别和分析企业各个层面法律风险,建立风险识别、风险预警、风险控制、风险化解的法律风险防控流程,将法律风险防控延伸到项目决策和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定期对风险信息进行收集、分析、评估和预警,形成法律风险防控工作报告,提出风险应对方案,实施防控措施。
(四)进一步加强落实监督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领导干部违反规章制度对制度执行具有致命的破坏作用,领导干部必须带头执行落实,以身作则,努力让每一位员工感受到规章制度的严肃性。在保证制度自身科学性基础上,坚持和完善制度落实的责任制,明确责任主体,建立健全督查、监控、反馈和考评机制。各级企业每年应针对合同管理、纠纷处置等工作情况进行自查,集团公司适时开展检查,督促整改落实。
(五)进一步强化责任追究
建立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机制和决策后评估制度、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对决策执行情况的跟踪、调查和反馈,及时调整和完善有关决策。
集团公司各级企业、各部门要全面准确贯彻本意见精神,牢固树立“奉法者强则企业强,奉法者弱则企业弱”的依法治企理念,大力加强依法治企建设,切实将企业的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确保集团公司各项部署落到实处,努力开创集团公司依法治企工作的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