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建立健全集团公司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全面推进依法治企,维护集团公司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省国资委的有关规定,按照集团公司朱以庄董事长、郑勇总经理的指示要求,今年10月,由集团公司办公室牵头与各部门人员共同组成选聘小组,在省国资委公布的中介机构备选库中选择主所位于成都的律师事务所公开发出邀请函,并对报名的各家律师事务所现场考察座谈,了解有关情况,对集团公司所属企业聘请常年法律顾问情况进行了认真全面的摸底调查。选聘小组在集团公司党委(纪委)工作部派员监督下,对各家律师事务所进行了综合评分。11月上旬,由集团公司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审议讨论决定聘请泰和泰律师事务所为集团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泰和泰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0年,目前是中国西部最大、全国知名的律师事务所之一。2012年年收入约1.4亿元,为西部唯一一家年收入过亿的律师事务所。
2013年12月4日上午,集团公司召开了各部门负责同志参加的见面会。见面会后,集团公司总经理、副董事长、党委副书记郑勇在集团公司董事、党委委员黄斌和办公室副主任陈庭兰、陈扬波的陪同下,会见了由泰和泰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副主任李鹏率领的派驻集团公司常年法律服务工作组一行,就集团公司法律事务工作进行了交流。
郑勇同志首先对泰和泰律师事务所被选聘为集团公司常年法律顾问表示祝贺。郑勇同志指出,集团公司对选聘常年法律顾问工作高度重视,抽派集团公司各部门人员组成选聘小组,确定详细的选聘方案,从省国资委中介机构备选库中公开、公正挑选了实力强、信誉好、主所在成都的律师事务所并发出邀请函,组织人员实地考察,经综合评价打分后提交集团公司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审定。选聘泰和泰律师事务所是慎重、公开、公平的。郑勇同志要求,集团公司办公室作为法律事务管理部门,要对集团公司各部门、各方面的法律咨询、审核等进行归口管理。集团公司重要的规章制度、合同协议要请常年法律顾问把关,提出法律意见书或咨询意见书、备忘录,集团公司上会材料要走必要的法律审核程序。希望泰和泰律师事务所按照依法治企的需求,承办好集团公司法律顾问工作,提供高质量的法律服务,当好参谋助手,保障集团公司健康持续快速发展。
李鹏律师介绍了泰和泰律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表示将派驻精干力量为集团公司提供法律服务,常年法律服务工作组将服从集团公司工作大局,满足集团公司工作需求,运用法律专业知识为集团公司保驾护航。
目前,泰和泰律师事务所已委派2名相对固定的律师(冉莉、杨金柯)到集团公司集中处理日常法律事务。按照集团公司《法律事务管理办法》等规定,集团公司办公室负责法律事务工作的归口管理,各部门拟请常年法律顾问处理的事项,需先在集团公司办公室登记,由集团公司办公室统筹安排常年法律顾问提出法律意见书或咨询意见书、备忘录等。集团公司办公室联系人:陈泊羽。